上海异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06-13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在火灾爆裂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或储存场所的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以及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均按照特级动火作业进行管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火灾爆裂危险场所(含生产装置区、罐区、仓库等)内所有运行状态下的涉及工艺介质(包括易燃易爆介质及蒸汽、氮气、水等介质)的设备管道、储罐、容器上的直接动火作业(含带压不置换动火),二是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所有动火作业。火灾爆裂危险场所设备设施停运但设备、管道内介质没有清空、置换、吹扫合格的,按处于运行状态下对待,此时的火灾爆裂危险场所内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的动火属特级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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